登记范围:
1. 单价在 300 以上(含 300 元)的家具资产。
2. 单价在 300 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及以上且批量金额 5000 元及以上的同类家具类资产。
3. 新建或大型改造批量购置的家具资产。
办理流程:
填写固定资产(家具)登记表,并提供家具照片及对应发票,到汽车工程研究院203(2)办公室办理入库登记,办好后携带发票、《固定资产直接入库单》,到国资处617办理家具资产验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