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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6年汽车工程研究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6-07-02 沙猛猛

江苏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同意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江苏大学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汽车工程研究院接受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

学院名称

学科名称

学科代码

全国统考学科综合考试科目

授予学位

汽车工程研究院

机械工程

0802

英语+机械工程学科综合

工学

交通运输工程

0823

英语

工学

二、报名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33月底之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33月底之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报名流程

(一)学员预报名

2026318日—831日,申请人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填写江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表电子版、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到各招生学院指定邮箱邮寄发送需备注:26年同等学力报名),邮箱如下:1105376189@qq.com

)网上申请

202671日—831日,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未提交者无法参加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

202694日之前,各学院对收集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江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预审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研究生院初审通过后,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另行通知)。

)提交材料

申请人必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申请人若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可登录“学信网”(https://xwrz.chsi.com.cn/gateway),打印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

3.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原件(须写明“办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手续”,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培养流程

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要求缴纳学费,方可获得入学资格,培养时间自申请人信息注册入库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得超过六年。超过六年者,将予以清退。培养过程总体分为两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申请人入册后的两年内,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课程学习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课程学习一般采取与我校研究生同堂上课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课程考试严格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课程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

四年内(含课程学习的两年),申请人须参加一年一度的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我校限考英语)和学科综合(部分专业参加)。申请人自行报名,考试时间一般为5月下旬,报名时间为3月中旬。英语和各学科综合考试大纲及指南,可从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下载。

六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或未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申请人通过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研究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在导师的指导下,申请人认真开展论文选题、撰写、中期检查、送审、答辩以及学位申请,各环节要求一律遵照学校学历硕士研究生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通过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全国统考成绩合格,科研成果满足“科研训练积分制”的要求,论文送审合格且通过答辩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

、相关费用

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以学校财务处备案的标准执行。

、人事关系与学习纪律管理

(一)在读期间人事关系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在读期间,申请人的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或档案留存单位,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等均由原单位负责,不享受全日制研究生相关待遇。

(二)学习考勤与违纪处理

1.教学考勤与请假规定。申请人要严格遵循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凡因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或超过假期不办理续假者,参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学习纪律与违纪处理。申请人在读期间,应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凡有违纪者,按学校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3.申请人入学后即可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依照教育部当年通知执行。

4.自本简章发布至申请人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5.我校没有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和联合办学,没有委托任何人、任何机构代为招生。如果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招生所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其后果自负,学校概不负责。

6.本简章由江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188782086

 

 

 

江苏大学汽车工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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