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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践学分考核办法

2020-10-12 邱丽华

根据201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所有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文献阅读、学术活动、学术研讨汇报、实践环节等必修环节,并获得相应的实践学分。实践学分和课程学分均满足要求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环节。

一、学术活动(2学分)

1、学分获取的途径和方法

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规范讲座”和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参加10次以上学术报告活动(0.2/次)。

1)每次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后,须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与学术报告内容相关的心得体会;

2)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宣读本人论文并交流发言1次,出具论文录取通知和参会证明,2学分/次;

3)国内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宣读本人论文并交流发言1次,出具论文录取通知和参会证明,1学分/次;

4)全国性高层次学术会议宣读本人论文并交流发言1次,出具论文录取通知和参会证明,0.5学分/次。

2、考核方法

学位论文送审前至少一个月,将考核材料提交到本人所在的学科,由学生所在的学科和导师对学术活动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研究院随机抽查10%的学术活动考核资料,提交研究院教授委员会进行复审。

二、外文文献阅读(2学分)

1、学分获取的途径和方法

须阅读30篇以上的经典名著和外文文献,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并完成2篇以上英文文献的翻译。在英文期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并被EI/SCI收录的可视为外文文献阅读环节合格。

2、考核方法

学位论文开题前至少一个月提交考核材料到本人所在的学科,由学生所在的学科和导师对外文文献阅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研究院随机抽查10%的外文文献阅读考核资料,提交研究院教授委员会进行复审。外文文献阅读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开题环节。

三、学术研讨汇报(1学分)

1、学分获取的途径和方法

各学科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硕士研究生公开研讨或学术交流活动,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1次以上文献研读交流、学术研究进展汇报或专题研讨汇报。

2、考核方法

学科组织不少于3位老师的评审小组对学术研讨汇报进行评分,成绩等级分合格和不合格。对于学术研讨汇报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四、实践环节(1学分)

1、学分获取的途径和方法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职人员除外)在校期间必须进行不少于1个月时间的实践环节(一般包括教学实践、生产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导师负责考核。

2、考核方法

须撰写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环节报告,由导师负责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研究院随机抽查10%的实践环节报告,提交院教授委员会进行复审对于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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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