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将于3月24日至3月27日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为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参加复试人员分数线:
	
		
			| 
					专业				 | 
					代码				 | 
					类别				 | 
					外语				 | 
					数学				 | 
					专业				 | 
					总分				 | 
		
			| 
					车辆工程				 | 
					080204				 | 
					学术型				 | 
					≥55分
				 | 
					≥90分
				 | 
					≥90分
				 | 
					≥348分
				 | 
		
			| 
					车辆工程				 | 
					085234				 | 
					专业学位				 | 
					≥55分
				 | 
					≥90分
				 | 
					≥90分
				 | 
					≥343分
				 | 
		
			| 
					动力机械及				 
					工程热物理				 | 
					080700				 | 
					学术型				 | 
					国家线				 | 
					≥268分
				 | 
		
			| 
					动力工程				 | 
					085206				 | 
					专业学位				 | 
					国家线				 | 
					≥278分
				 | 
		
			| 
					交通运输工程				 | 
					082300				 | 
					学术型				 | 
					接收调剂参加复试生人数:10名
				 
					总分≧305分(英语≧55分,数学≧70分)
				 | 
		
			| 
					交通运输工程				 | 
					085222				 | 
					专业学位				 | 
					接收调剂参加复试生人数:9名
				 
					满足国家分数线要求
				 | 
	
	注:1、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术型)优先调剂达到调剂要求的原“985工程”院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的考生。
	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学术调剂生需总分在305分及以上(英语≧55分,数学≧70分),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专业学位调剂生需满足国家分数线要求。
	3、车辆工程(学术型)招生43名(含推免生16名),复试比例1:1.3;车辆工程(专业学位)招生57(全日制)+31(非全日制)名,复试比例1:1.5。动力机械及工程热物理招生22名(含推免生5名),复试比例1:1.4;动力工程招生31名(全日制)+1(非全日制)名,复试比例1:1.35。交通运输工程学术招生19名(已招推免生3名),复试比例1:1.5,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招生13(全日制)+6(非全日制)名,复试比例1:1.5。
	二、复试对象: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复试时采取差额方式。复试名单见"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网”。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7年3月24日9:00-11:30
	报到地点: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一楼大厅
	(二)报到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复试通知单;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
	5、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6、思想品德考核表
	(三)复试安排
	报到、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4日9:00-11:30
	心理测试及体检时间:2017年3月24日13:30-17:30
	专业考核(闭卷)时间:2017年3月25日9:00-11:00
	综合面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13:30—17:30
	2017年3月26日8:00—17:30
	心理测试时间:2017年3月27日9:00-9:50
	四、综合能力考核方法与规则
	综合能力包括英语能力考核、专业基本素质考核以及专业知识的考核,采用题库测试的方式,复试时每位考生随机抽取一道外语题目、二道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题。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为五位复试组成员给定成绩的平均值。每位参加面试的学生需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计划,复试组教师对其进行评价,结果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2)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70%;
	(3)研究计划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4)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5)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五、录取原则
	拟录取的考生复试时成绩必须大于等于60分,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除以5乘以50%加上复试成绩乘以50%。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六、师生互选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信息已经公布到研究生院和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网站,请参加复试的学生认真查阅导师拟招学生的研究方向,并结合自己研究兴趣填写师生互选表http://yz.ujs.edu.cn/view/17/363.html复试时交给复试组组长。待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会同学科根据师生互选原则确定每位录取学生的导师。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7日